企业的起名与核准并非易事,许多人绞尽脑汁也不得要领,能想到的捷径就是将已经注销的企业的名称拿来使用,可是真的可以吗?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。
一、既然公司注销就等于退出市场了,那我们能否使用他人已注销的公司名称进行核名吗?
没那么简单
二、根据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,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再次登记名字:
1、公司被撤销满3年;
2、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满3年;
3、除了上述两点情况之外的原因正常办理注销年限满1年。
需要注意的是,若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存在与下列相同或者近似情形,登记主管机关也是不予核准的:
(一)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的;
(二)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3年的;
(三)企业因本条第(一)、(二)项所列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。
所以,如果是公司自己发起的注销手续,至少得需要1年的时间才可以重新使用。
因此,注销不满一年的公司,其名称是不可以拿来使用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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